本中心依據原子能委員會之規定,例行實施人員及環境劑量監測,並定期將監測結果彙報原子能委員會。人員體外劑量計測作業係由取得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認可之人員劑量實驗室負責執行,
每個月執行計讀乙次;環境劑量監測選擇中心內四個戶外點,
委託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協助,每季利用高靈敏度熱發光劑量計度量直接加馬輻射劑量率,每半年再取水、土、草、空浮樣作放射性核種分析。
表1為99年人員體外劑量統計結果,其中個人所受最大劑量為0.16毫西弗,尚低於法規限值(50毫西弗/年,連續5年累積不得超過100毫西弗),亦小於本中心年劑量設計限值(2毫西弗),而個人年平均劑量值3.43X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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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西弗,遠低於全國輻射作業人員平均年劑量(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全國輻射工作人員劑量資料庫中心所做的統計顯示:98年全國輻射作業人員平均每人每年接受劑量為0.21毫西弗),顯示本中心之輻射屏蔽及輻射管制措施已發揮相當成效,相關工作及研究人員所受劑量已抑低至接近自然背景輻射之低劑量水準。
圖1顯示99年環境加馬直接曝露率計讀結果,其數值與原子能委員會臺灣輻射偵測中心於全省各地所作之環境偵測值(核能研究所0.067微西弗/小時、清華大學0.061微西弗/小時)相當,均在環境自然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0.2微西弗/小時以下)。
表2為環境樣本放射性核種分析結果,經與國內其他核能設施偵測到的核種比較,可以發現本中心完全量不到Mn54、Co60及Cs137等人工放射性核種,且Be-7、K-40、Th-232系及U-238系等天然放射性核種的量測值均在自然背景變動範圍內。綜合上述監測結果顯示,本中心加速器的運轉並未對環境造成任何之輻射衝擊。